落實“大氣十條”,用標準倒逼產業轉型升級
來源:時間:2005.05.20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環境保護部、質檢總局大力推進重點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制定工作。通過制定、修訂重點行業排放標準倒逼產業轉型升級,減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環境質量。日前,環境保護部會同國家質檢總局發布了《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再生銅、鋁、鉛、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和《火葬場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等6項國家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至此,“大氣十條”要求制定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25項重點行業排放標準已全部完成。實施這6項標準,可以大幅削減顆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揮發性有機物、重金屬等污染物排放,促進行業技術進步和環境空氣質量改善,有效防控環境風險。 石油煉制、石油化工和合成樹脂工業長期以來一直執行綜合型排放標準,隨著我國原油加工能力的不斷提高,行業的污染物排放量居高不下,區域性大氣、水污染問題日趨明顯。新制定的標準不僅大幅收嚴了常規污染物的排放限值,還針對行業的特征污染物——揮發性有機物提出控制要求。執行新標準后,行業的二氧化硫、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將分別削減52萬噸和270萬噸。
無機化學工業是重要的基礎原材料工業,在支撐國民經濟快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時,行業也帶來了嚴重的環境污染,先后有113種產品被列入“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新標準適用于氰化物、硼化物及硼酸鹽、硫化物和硫酸鹽、硅化物及硅酸鹽、氯化物和氯酸鹽、氟化物、碘化物和碘酸鹽、溴化物及溴酸鹽、鈣鎂化物和鈣鎂鹽、氧化物、過氧化物、氫氧化物、涉重金屬無機化合物、單質等22個系列產品的生產企業。實施此標準后,預計氨氮、COD、總鉛的排放量與執行現行標準相比,排放量分別削減71.1%、77%、66.7%;顆粒物和SO2排放量分別削減89.5%、71%,并能有效控制重金屬及氯、氟、砷、氰、氨、硫化物等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放。
再生銅、鋁、鉛、鋅4種金屬占整個再生有色金屬行業的95%以上。再生有色金屬行業不但排放常規環境污染物,還排放重金屬、二口惡英等有毒有害污染物,危害人體健康和環境安全。新標準的制定綜合考慮了國內再生有色金屬工業行業生產和排放控制現狀、生產工藝和污染物排放治理技術發展情況以及達標的經濟成本等因素。與執行現行標準相比,實施此標準限值后,顆粒物、二氧化硫、二口惡英類、化學需氧量的年排放量將分別減少4405噸、11717噸、50克、3986噸,削減率分別為64%、41%、45%和39%。
目前我國對火葬場大氣污染物排放的管理存在一定的空白,僅要求控制煙氣黑度和臭氣濃度。國家履約實施計劃將遺體火化作為重點行業進行二口惡英控制,明確提出應制定《火化機污染物排放標準》。此標準實施后,火葬場的汞和二口惡英的年排放量將分別減少8.4噸和51.5 Ig TEQ,削減率分別為98.8%和88%。
作為行業準入的門檻,新標準的實施將會進一步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和企業間兼并重組的步伐,必將促使一批生產裝備落后、資源能源消耗高、環境污染嚴重、小而弱的企業被淘汰出局,對推動煉油、石化、化工和再生金屬等行業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轉變,促進工業生產工藝和污染治理技術進步具有積極意義。同時,新標準的實施將大幅度降低石化行業的揮發性有機物的排放量,極大促進環境空氣質量的改善。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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